关于温洋等二十名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德政任〔2023〕6号
【资料图】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和中央、省驻德宏各单位:
州人民政府决定:
温洋任州人民政府兼职副秘书长,兼任州能源局局长、州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局长,免去州投资促进局局长职务;
杨爱军兼任州文物局局长,免去州人民政府兼职副秘书长、州能源局局长、州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局长职务;
马向红兼任州中医药管理局局长、州防治艾滋病局局长,免去州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州知识产权局局长职务;
夏东海任州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
张立芳任州政务服务管理局副局长;
王亚丽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杨琛琛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张立宪任州交通运输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徐开田任州水利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李田辉任州人民政府专职副总督学(试用期一年);
杨丽红任州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兼州接待处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张永生任云南铜壁关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段玉龙任州民族试验中学(德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附属中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杨永为任德宏州国有资本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董保强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正式任德宏职业学院副院长、州中等职业学校副校长、州技工学校副校长;
陈力免去州中医药管理局局长、州防治艾滋病局局长职务;
杨燕飞免去州文物局局长职务;
李定林免去州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职务;
杨玲免去州政务服务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黄苏云免去州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州接待处副主任职务。
德宏州人民政府
2023年6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来源:德宏州委宣传部、云南发布
责编:杨芮
编审:周晓雪
终审:周健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