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吉林洮南私搭浮桥,因收费村民一家18口被判寻衅滋事”一案引发广大网友关注,吉林洮南一农民因为私自搭建浮桥被当地法院判刑,不光当事人被判刑,一家18口均被判刑,这件案件很快引发网友持续关注,甚至罗翔老师也对此事做出了分析评价,认为当地法院的处理非常不妥当。相关信息被当事人陆续披露。
举报者丁永恒向大风新闻表示此案的一审审判长孙某竟然是冒名他人名字上的大学。为什么他知道孙某顶替他人上大学的事情呢?原来丁永恒的闺女曾在19你那被洮南法院判处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罪,被判了足足7年。家属认为这件案件有问题,所以向上级法院申诉,在上诉过程中,有人透露给丁永恒一个情况,说他女儿一审的审判长孙某当年顶替他人上的大学。丁永恒知道这个消息后,继续走访调查,功夫不负有心人,丁永恒发现了一些蛛丝马迹,最终发现孙某原名叫曹某军,是家中的老六,在老家有个外号“曹六哥“。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随后丁永恒向洮南市、白城市的相关单位举报,随后仅仅市免了其职位,并没有开除处理,最终给了孙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但是丁永恒对于相关单位对孙某的处分不满意,继续向相关单位反映,洮南市法院的工作人员回应他已经做出了处理,就这样了没了下文。一个冒用他人姓名混入法院的违法人员,竟然成长为法庭庭长,仅仅一个处分从法律、道德的角度都说不过去。丁永恒表示他作为一个冒名顶替的假法官判错案子,最终仅仅给了一个处分。
孙某回应称丁永恒闺女的案子是涉黑案子,不是他一个人能决定的。高考时候他确实冒用他人的名字,但是是自己考的。目前他也仅仅是法院的一个普通工作人员。我想孙某内心是这样的:我现在都这样了,你们还想怎么样?现在看来,冒名顶替他人上大学似乎要比私自搭桥要严重的多。
洮南农民因私自建大桥一家18口被判刑一案中,洮南瓦房镇工作人员表示黄德义在修桥时候不存在把正常河道破坏的的情况,网传为了收过桥费破坏河道属于谣言,黄德义的桥也没有强制收费,看来强制收费一事属于谣言,同时工作人员还表示黄德义建桥缩短了两地距离,当地村民对此需求很强烈。
黄德义还表示在自己没有建设浮桥前,当地因渡河被淹死了22位老乡,桥被拆除后当地又淹死了10多名老乡。当地村干部表示淹死人确实存在,但是表示淹死人数没有这么多。就算是淹死一人的问题也很大,别说是多人了。
最近当地副市长、水利部门负责人对这次案件做出了回应,回应了大家的五大疑问,显然洮南的回应是不过关的,到现在都没有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认识到错误。现在看来,反思并不能起到多大作用,只有实实在在的处罚才能起到警示作用。
另外,罗翔老师也对此事做出了分析回应,罗翔老师近日也谈了谈此事,综合分析了这件事,罗翔老师认为此案顶多属于违法行为,最严重的处理也是行政处罚,上升不到刑事处罚。要知道违法并不一定犯罪,绝大多数的违法行为都构不成犯罪。罗老师认为自愿缴费何罪之有!
法律从业者不应该只有干巴巴的法条,更应该以道德、人民利益为重,以惩恶扬善为宗旨,法律不能违背常理,灵活开展业务。
接下来,需要顺藤摸瓜,从快从严的在白城挖一挖!做好此案的善后工作更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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