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吉安一男子刚交完二手房定金,对方承诺的产权年限就“缩水”了? 世界热点评

2023-04-27 14:24:00 来源:都市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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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江西省吉安市吉州区的黄先生向《都市现场》热线0791-88316800反映,他在房产中介人员的介绍下,看中了吉安市吉州区后河东路信和新城嘉苑小区的一套二手商品房,等他交了定金准备交易时才知道,这套商品房只有50年产权,而不是70年,这让黄先生觉得无法接受。


(资料图)

黄先生说,房东第一次没有带房产证来,虽然第二次见面给他查看了房产证,不过房产证上并没有注明使用年限,中介人员则表示,他们后台查询得到,要黄先生放心购买。黄先生和房东谈妥以465000元价格成交,黄先生在4月20日交了3万元定金,以及5650元中介费。

正当黄先生筹集房款准备过户时,他接到中介人员的电话。

黄先生表示,自己咨询过专业人士,了解到商品房不动产权证使用年限不同的原因是土地性质造成的,50年产权一般是工业建筑、综合类等商业用地,70年为住宅用地。中介的说法,让他觉得无法接受。

中介人员称卖前不知情 准备转卖处理

得知此套房只有50年产权后,黄先生提出要退单,中介人员则表示,房东不同意,如果黄先生一定要退,则算黄先生违约,不会退定金。

4月24日上午,记者陪同黄先生一起来到位于吉安市吉州区中山路的同创置业门店,此时店里并没有工作人员,黄先生拨打中介人员肖先生的电话。

中介人员肖先生表示,原来的房产证上没有注明使用年限,不像现在的不动产权证上注明了使用年限,他们看到房产证也不清楚房屋使用年限,他想的解决办法是看看能不能将这套房子卖出去,然后退钱给黄先生,不然黄先生就得找房东去协商。

律师认为中介有责任查清房源信息 否则将担责

律师胡诺润告诉记者,《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二条规定,中介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中介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黄先生表示,如果协商不成,他将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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